请为12号投票!山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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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0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网络投票正式启动

 2020年是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为总结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展示法治山东建设成果,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全面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开展了山东省2020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推荐评选活动。其中12号(山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取得决定性胜利),请大家纷纷点赞!

开始时间:2021-03-03 00:00:00

结束时间:2021-03-07 23:59:59

投票规则:每个微信每天能投票10票,每天可为同一选手投票1票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投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系列部署要求,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赢得决定性胜利,共打掉涉黑组织24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97个,查扣涉案资产287.2亿元,主要战果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坚持政治引领,高站位抓组织强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省公安厅先后召开18次全省性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实行“三个一律”“三长负责”“三级背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将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靠前指挥,带头冲锋,全警全力、尽锐出战,发起扫黑除恶全面攻势。

坚持全面起底,高标准抓摸排强核查。健全完善多警种、多部门、多渠道的涉黑恶线索摸排机制,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部位、人员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靶向发力。各级公安机关组建实体化运转线索核查专班,对黑恶犯罪线索进行分类办理、分级核查、分级审核,确保查深查透,不让任何一条线索石沉大海。

坚持依法严惩,高强度抓打击强攻坚。组织开展“铁拳”“金剑”“扫雷净土”等7次专项打击行动,校准矛头、强攻猛打。对疑难复杂案件,采取提级侦办、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强力措施,连续打掉了泰安张宸、潍坊王雷、济宁杨彦军等一批隐身蛰伏、盘踞多年、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发挥了侦办一案、带动一串、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良好效果。全力推进“百日追逃”“逃犯清零”行动,对黑恶逃犯布下天罗地网,171名境内目标逃犯全部归案清零;抓获劝返潜逃境外目标逃犯10名,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标本兼治,高质量抓协同强机制。紧紧围绕长效常治目标,打、治、建同步驱动,建立健全了具有山东公安特色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体系。三年来,省公安厅共牵头制定或参与出台指导性文件35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机制框架已基本搭建。创新推出扫黑除恶“四种方式”典型经验,着力构建“党政领导、多元管控、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得到全国扫黑办推广。

坚持人民战争,高效能抓宣传强发动。综合运用“传统+现代”“网上+网下”“大众+分众”等模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完善落实保护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00余次,及时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拼搏奉献,高要求抓队伍强能力。传承发扬“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300多个重大涉黑恶案件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抓党建带队建、抓队建促斗争。全省刑侦扫黑民警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扫黑除恶中磨炼意志,在实战练兵中提升本领,在斗争实践中经受血与火的考验,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和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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