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相关!征集烟台开发区党史资料党史实物公告

··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为及时抢救和保护散失在烟台开发区各镇街、各部门单位以及民间的珍贵党史资料、实物,建立完善开发区党史资料体系,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开发区党史地方志研究中心联合档案管理处面向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公开征集开发区辖区各个时期的党史资料、党史实物。

征集内容

1.实物资料。与开发区辖区党史有关的,能够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潮水惨案、民先组织、《潮水日报》、天福山起义、蓬莱战地服务团、艾崮山区抗日根据地、迎接解放、抗美援朝、自卫反击战、改革开放等)的文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被子、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反映模范人物、革命烈士、优秀党员等具有代表性的实物资料以及其他可供展览的文物资料;涉及辖区党的建设的报纸、刊物、档案,与辖区党史相关的电报、书信、布告、图表、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等。

2.档案文献类。记录不同时期全区党组织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以及敌伪档案、革命档案;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

3.音像资料。与辖区党史各个时期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反映辖区革命遗址遗迹的照片、图片、录像资料。

4.口述资料。辖区党史各个时期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文字资料。

5.重要人物资料。有一定影响的开发区籍或在开发区辖区战斗、工作、生活的优秀党员、革命烈士、英雄模范人物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资料。

6.上级领导视察资料。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开发区或接见开发区干部群众的照片、影像、讲话、题词、留言、签名和有关领导、陪同接待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图片、接待笔记、回忆文章等资料,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个人、集体、单位的照片、影像和文字资料等。

7.个人留存资料。与辖区党史有关的笔记、日记、书籍、领导题词、手稿、回忆录、发言提纲、讲话记录、调查报告、照片、录音、录像、文件的摘抄或复印件、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以及档案、报刊、著述等各种具有史料价值的实物。

8.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党史档案资料

征集方式

党史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实物、遗迹等征集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活动,提倡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无偿捐献个人保存的党史资料、实物。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同时尊重史料所有人的意愿,采取复制扫描、寄存代管等方式进行征集。

1.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党史资料和党史实物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出书或展览时标注捐赠人信息。

2.复制归还。持有党史资料和党史实物的单位和个人希望继续保存原件的,经持有人同意复制、扫描或拍照后归还原件。

3.寄存代管。党史资料和党史实物所有人可与史志部门签订协议,在不改变史料所有权的情况下,代为妥善保管,并向所有人颁发纪念证书。

征集办法

党史档案资料提供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提供的史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照片、实物、影像类的史料需附上简要文字说明,注明其主要人物的姓名、事件时间、事件地点、事件背景等相关信息。

1.各镇街、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专人尽快清理和提供单位所保存的党史资料和实物,动员领导干部特别是老同志及其家属,从党的工作大局出发,积极捐赠个人留存的党史资料。

2.凡持有党史资料、实物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将资料捐赠给区党史或档案管理机构,也可通过信函或电话联系,由相关部门派人上门收集。

3.捐赠资料经鉴别真实可靠的,受赠单位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荣誉证书。对提供有重要历史价值资料、实物的捐赠者,将进行宣传、鼓励和表彰。受赠单位将对征集的党史资料和实物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集中征集结束后,仍可随时接受捐赠。

成果运用

相关资料将统一汇编成书《铭记-烟台开发区党史资料汇编》,向建党100周年献礼。部分资料将在全区“七一”表彰大会等公益活动中采用,被采用的资料将注明采编或捐赠者信息。

联系方式

捐赠地点:开发区党史地方志研究中心(福莱山公园档案B馆305办公室)

联系人:张巧梅、刘永清

联系电话:0535-6392127 6392119

电子邮箱:ytkfqszb@126.com

中共烟台市委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