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聊城一男子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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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酒驾,罚!

第二次酒驾,重罚!拘!”

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而有些人曾经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还是“馋酒”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结果到拘留所“度假几日”。

都说“经一事长一智”

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

可偏偏还是有人会无视法律酒驾

在第一次酒驾被处罚后

却有人依然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

来看看因二次酒驾被蜀黍亲切关怀的驾驶人

案例回顾

3月5日,阳谷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二中队联合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遂将该车辆拦停,经对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王某某曾于2020年8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阳谷交警大队处1200元罚款。

如今,王某某仍不思悔改,再次饮酒后被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1400元罚款。

阳谷交警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管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酒驾”不看时间,看含量,饮酒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隔夜酒”的危害同样不可小觑。“开车上路,滴酒不沾,人车平安”一直是交警部门希望达到的效果,希望大家要时刻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驾,切莫以身试法而追悔莫及。

手握方向盘

您掌握的是一家老小的安危!

再次提醒大家:

交警查酒驾,永远在路上

酒后不开车

不是防止被交警查处

而是对自己和他人家庭最起码的尊重!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综合阳谷交警公共关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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