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建立“跨省通办”政务事项非税收入收费清单

··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9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立“跨省通办”政务事项非税收入收费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缴款渠道等。

  《通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就“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打造线上缴款为主、线下缴款为辅的多样化缴款模式,方便缴款人自主选择缴款渠道,确保如期实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通知》明确,各级各地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以及各省级财政部门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建立“跨省通办”政务事项非税收入收费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缴款渠道等。

  《通知》明确,各级各地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除邮寄费等代收费用外,不得附加收取任何收费。不得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设置前置条件并收取费用,不得变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不得变自愿服务为强制服务,不得变行政审批为收费审批,不得违规收取中介服务费。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应当立即纠正。

  《通知》提到,各级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跨省通办”有关业务系统、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对接和深度融合,优先在省部级层面统一对接,将缴费环节深度嵌入“跨省通办”业务办理链条,充分利用收缴电子化的缴款渠道,推动实现办事缴费网上“一站式”办理。

  《通知》提到,在“跨省通办”专窗有效解决老年人无法使用智能技术获取线上服务和线上缴款的困难,力争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提供代办政务服务,代缴政府非税收入等服务,满足基本需要。其中,社会保障卡补换工本费通过网上缴费办理,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供线下、专窗缴款功能。

责编:马婉莹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