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挺进全国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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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
《2020年100个城市
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
测评结果显示
2020年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综合得分平均为79.32分,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并连续呈现稳步上升态势。烟台市以83.11分挺进全国十强,位居第8名,全国前10名分别为杭州、南京、厦门、青岛、吴忠、上海、苏州、烟台、常州、无锡;在省内参与的7个城市中位居第2名,省内第1名为青岛。同2019年(得分77.73分、全国第24名、省内第5名)相比,我市的测评得分和位次均有较大提升。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和指导下,中消协自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据悉,2020年度消费者满意度指标体系是在2019年消费者满意度指标体系与权重的基础上,以专家论证会的形式对指标体系、权重及问卷进行优化调整,最终确定2020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的指标体系、权重与问卷,由3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25个三级指标构成。主要围绕消费供给、消费环境、消费维权三个大的方面,测评方式主要采取统计学、社会学意义上的实地拦访调查,由中消协组织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于2020年10月至12月在全国100个被测评城市同步开展。100个参与测评城市主要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高的城市;山东省有7个城市参与,分别是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和临沂。
烟台市已连续四年
进入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范围
近年来,盯紧满意度提升目标,烟台市持续强化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开门抓维权,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聘请消费环境监督员,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在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一条热线管维权”,接诉即办机制制度化、常态化,消费环境、消费者满意度、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有效推动了消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