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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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0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玉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郭东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1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玉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张士才同志为东平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士才同志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斌同志东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2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年3月12日,根据刘玉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3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年3月12日,根据王冰同志的辞职报告,决定接受其辞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4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海鹏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任命:
张立华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张继明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董玲同志东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5号)
东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的提请,于2021年3月12日任命:
张霖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秦宏、刘政卿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曙光、郭庆拨、牛树彦同志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霖、马道军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吴鹏同志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