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空白合同,提前还款要违约金……这些猫腻,你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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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促进市民消费安全意识提升,努力推动安全健康、和谐畅通的消费环境,记者梳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市民新闻线索,推出系列报道——以守护消费安全为主题,针对市民消费活动中遇到的个人信息泄露、人身和财产安全、预付费商家跑路维权、合同签订猫腻多等突出问题,进行深入采访,市场监管、公安、工信、金融监管、消协等部门和法律界人士,就消费警示、提高防范、创新监管、加强执法以及依法维权等进行回应和支招。
随着“消费贷”走进大众视野,一些金融消费问题也层出不穷,稍不留神就会掉入陷阱。这些金融消费问题您遇到过吗?
轻信人言,签了空白合同
贷款成了一笔“糊涂账”
魏先生四年前在一家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汽车,因为资金不足选择了贷款,没想到因为这一次贷款,不但多支出了利息,还影响了信用,现在追悔莫及。
“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车贷金融公司上班,在他的推荐下我选择贷款10万元。”魏先生说,当时车贷金融公司承诺仅收取利息无额外费用。他的朋友说一个月还款3100元左右,让他每个月向还款账号打款3200元就足够了。他每个月如约打款,在第三个月的时候,银行开始提醒他,还款出现逾期。
魏先生很快找到了帮他办理贷款的朋友,对方说每个月需要还款3300元左右,也没有太多的解释。此后的一段时间,他陆续向还款账号转款,还了11个月后,银行又提示逾期。后来就这样陆续续续还完了车贷,他也没有把这个事放在心上。
如果不是近期打算购房查询征信,魏先生还不知道自己因车贷逾期征信受到了影响。他找出当时签署的共同还款承诺书发现,申请贷款的数额是107900元,而不是10万元。他去银行打出了一份还款明细,发现自己这笔贷款就是一笔糊涂账,根本看不懂。
魏先生表示,当时车款一共12万,除了10万的贷款,他还交纳了2.7万余元费用,这里面包括2万元的首付及7000余元的贷款手续费。因为是朋友介绍,他也没有多问,签订合同的时候,当时是一张空白合同,他没有多想直接就签了字。
而刘先生最近也遇到了类似的烦恼。春节前夕,他打算购置一辆二手车,需要贷款9.9万元,当时负责贷款的金融公司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利息非常低,月利率0.4%。12月7日,签合同的时候,是一份空白合同,他就这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签了借款合同,等到还款的时候才发现利息比当时口头承诺高了,达到了月利率0.5%以上,一个月需要多支出利息100余元。9.9万元的贷款,36期还款,还完需要多支出4000余元费用,而他去质问当时办理的工作人员时,对方却说,自己没有说过。因为没有录音,也没有证据,只能自认倒霉。
违约金咋收,全凭一张嘴
提前还款“难”住还款人
3月5日,张先生结清车贷后终于松了一口气,多支出的700元费用只能当做花钱买了个教训。
2019年,他通过高新区一家车贷金融公司做担保,在兰山区一家银行办理了6万元的车贷,分36期还款。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担保公司工作人员称,只要正常还款满一年就可以办理提前还款,而且没有违约金。还了20个月的贷款后,张先生打算提前还款,但银行要求担保公司出具提前结清证明,否则不允许提前还款。
而担保公司要求他先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才能办理结清手续,对于最初口头承诺的“提前还款没有违约金”一事,坚称没有说过,强调必须按合同约定执行。
让张先生大跌眼镜的是,违约金还可以讲价,经过多次沟通后,交纳了700元违约金,张先生才办理了提前结清证明,完成了提前还款。让张先生懊恼的是,他当时轻信了口头承诺,而签署了空白合同,最后不得不为自己的粗心埋单。
王女士也同样遭遇了提前还贷被收取额外违约金的烦恼,与张先生不同的是,因为违约金的事,她至今也没有完成提前还款。
王女士2019年9月份,通过兰山区一家汽车贸易公司在银行办理车贷,每个月还款5500元,分36期。两个月前,王女士有了提前还款的打算,她联系还款时被告知,需要交纳5000元的违约金。王女士查询借款合同发现,合同里明确规定,如果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贷款剩余金额2%的违约金,而她现在剩余的还款金额还不到10万元,按照这个规定的话,最多只需要2000元的违约金。
“担保公司说想提前还款,就必须缴5000元违约金,没有原因,现在就是这个价!”王女士说,如今两个月过去了,违约金的事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押金难退,如何维权犯了难
信用卡没办成,押金也打水漂
在选择消费贷款时,金融公司一般会让贷款人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交钱容易退费难的问题也正困扰着选择消费贷的贷款人。
杜先生2018年在一家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车,贷款10万,分36期还。今年2月份已经全部还清了借款,如今担保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购车时给担保公司交纳的6000元押金却不知道去哪里要。
杜先生说,当时购车时,不算保险和过户费,他还额外交纳了2万余元用于支付首付等费用,担保公司说其中里面有6000元是押金,等到全部贷款还清后就可以将押金退回。还清贷款后,他去找当时的担保公司,营业场所已经是“铁将军”把门,没有人在此办公。几经周折,他找到了当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但是这名工作人员和新接手的担保公司相互推诿,至今也没给个明确的说法。
陈先生是个生意人,春节前因为资金紧张愁眉不展,看到他着急用钱,妻子在网上找到了一家可以办理大额信用卡的控股公司。“当时工作人员说,交纳6000元,就可以帮忙给办理一张额度为20万的信用卡。”着急用钱的陈先生不知道妻子去办卡的事,而半个月过去了,他妻子办理的信用卡也没有兑现。
多次咨询才发现,陈先生妻子办理的信用卡根本没有批下来。“我们本来办信用卡是为了应急,没想到不但没有帮上忙,最后连交纳的费用也不给退。”陈先生说,得知信用卡没有办出来后,他们多次去找这家控股公司协调,想退回当时交纳的6000元费用,但是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律师支招:
不签空白合同、辨别好贷款主体很重要
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彭海律师认为,“守护钱袋子”除了呵护个人信用记录以外,还需要提高自身辨别能力,从而避开“套路贷”等骗局。
“日常金融消费贷款中,银行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会选择和一些第三方金融担保公司合作,金融担保公司在给贷款人担保的过程中,收取一定的费用也符合法律规定。”彭海说,在金融消费贷款中,贷款者一定要认清发放贷款的主体,确定好到底是银行,还是金融贷款公司,不要被工作人员的“花言巧语”蒙骗。
他建议有消费贷款需求的市民,要多方位考察,了解清楚后再确定是否选择通过金融担保公司进行贷款,而且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一定不要签空白合同。对于不明确的条款,要求工作人员当场解释清楚,核对无误后再签字。
对于上述办理消费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彭海也给广大市民支招,可以先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及向该金融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根据协议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