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时评丨保护消费者权益须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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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评论员 朱延鲁

  消费与消费者权益并存,随着社会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与之对应,消费者权益也不断面临新的挑战。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我国2020年投诉量居前五位的服务类别分别是经营性互联网服务、餐饮服务、远程购物、培训服务和交通运输。可见,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消费领域已经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哪里有侵害哪里就应该有保护。为每一次正当消费筑牢“防火墙”,保护消费者权益须与时俱进、顺势而为。

  直播带货、短视频、网约车等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从兴起到普及,使得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卖家”。人人有“产品”,个个能“带货”,这样的消费模式给了“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更大的操作空间,也让消费者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过去一年间,直播带货“翻车”事件屡屡上演,其中不乏流量明星、知名品牌。媒体、网友围观“翻车”事件的背后,是百千万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教训应该记取,悲剧不能重演。当下,“互联网+”正在为越来越多传统消费行业赋能,这势必会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手段更隐蔽、更“高明”。移动支付、软件下载……不经意间,消费者可能已经成为受害者。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是每个人都应回答好的时代之问。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这一天,各大平台都会曝光多种假冒伪劣产品和服务。通过集中曝光、备受关注、联合抵制,将假冒伪劣产品和服务“踢出”市场,这对市场整体和消费者个人而言,都是好事,应当大力支持。同时,查假打假,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拘泥于一时一地。互联网大势之下,造假变得容易,查假打假也变得更便利。与时俱进保护消费者权益,要认清这个时代优势,更要用好这个时代优势。今天,对任何产品、任何服务,人人都有发言权、人人都有麦克风,只要确定是假冒伪劣,就要让其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全民消费时代,抵制假冒伪劣,既是对他人的保护,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社会在发展,历史在进步。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仍在持续不断地更新换代,保障好消费者权益,就要紧紧跟随时代步伐,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科学技术改变了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不管如何变,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不受侵犯都是推动消费这驾“马车”走好走远的关键。奋进新时代,站上新起点,给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利剑”添加上更多时代印记,我们的市场消费也将更具活力。

责编: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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