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督查土地计划指标奖励省份名单公示,山东等10省份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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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大督查土地计划指标奖励省份名单公示

按照《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要求,根据《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及评估结果,现将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云南等前10名省份名单予以公示。对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用途管制司反映。

公示时间:3月15日—3月17日

联 系 人:陈海涛  胡友成

联系电话:010—66558548  66558149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

2021年3月15日

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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