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24分,罚款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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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闯红灯、

准驾车型不相符……

如果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出在一名司机身上您会作何感想,

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负责任,

更是对法律的蔑视!

3月5日23时30分许,博山交警大队民警在万福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C329##号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嫌疑让民警没想到的是此时路口信号灯为红灯,该名驾驶员不但没有停车等候,反而没有减速的通过了该路口。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驱车在该车前方等候该车对其查纠。

驾驶员王某在看到民警后很紧张,民警问其为什么闯红灯时,王某称自己没看到不知道当时是红灯。民警要求王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王某又称刚换了衣服没有带在身上。

随后民警利用公安网查询,发现王某为C1驾驶证,而他所驾驶的车辆需B2驾驶证才允许驾驶,很明显为准驾车型不相符。

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清障队员,将该车清理至停车场,经过磅称重,该辆可载15860kg的货车,实载值达到了81180kg,超载100%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王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记12分,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6分,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记6分,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经处理完毕,对王某驾驶证共记24分,处以4200元罚款的处罚,并暂扣其驾驶证。

来源:淄博交警博山交警大队 (通讯员:魏伟 尚思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编辑: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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