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巡察整改集中攻坚“清零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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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全市巡察整改集中攻坚“清零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对全市巡察整改集中攻坚“清零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张月波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巩洪波主持会议。邹平市、阳信县和市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张月波指出,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整改是政治监督的重要一环。如果整改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就会成为“烂尾工程”“半拉子工程”,势必影响巡察监督的权威、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影响我们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总得来讲,市委前七轮巡察整改情况,成效比较显著。各县市区也都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质量不高、执纪不严格、处理不到位、查处问责力度不够大等情况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松劲思想、畏难情绪、反弹现象三类问题还比较突出。

  张月波强调,整改工作越往后,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就越具体尖锐,任务也更加艰巨。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对整改工作亲自抓、亲自改,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科学精细谋划。集中攻坚期间,要制定整改攻坚落实方案,明确时限、责任,挂图作战;要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全面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要抓实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巡察整改落实的监督责任;要以监督推动真改实改,坚持问题导向把好整改质量关。要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更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市级分管领导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部门单位巡察整改的领导、检查、督促责任,全程参与整改,帮助解决问题,巩固整改成效,倒逼加压推动单位整改。

  张月波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建立健全“强责任、治根本、严问责”的工作机制,狠抓巡察整改,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以督导考核促整改。市委将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督导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的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及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二是以长效机制促整改。各部门单位要利用集中攻坚期,深入查找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问题,着力把各项问题改到位、落实好,并注重从制度层面跟进,形成经常抓、长期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巩固和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三是以追责问责促整改。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地区和部门重点督办;对反复出现或新发生的问题从重处理,典型案例要公开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倒逼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巩洪波在主持讲话中强调,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从严抓整改的紧迫感。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清零行动”的重要意义,将集中攻坚“清零行动”作为近期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担当履职,确保集中攻坚取得扎实成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巡察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担当履职、冲锋在前,带领班子成员从基础抓起、从自身改起,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要严肃纪律,压实各方抓巡察整改的责任。市纪委监委建立周调度机制,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调度,市纪委监委第一至四监督检查室跟踪督促,每周通报一次情况。市纪委监委将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并通报问责。

  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5个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7个县(市、区)委副书记和2个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责编:李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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