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大家谈 |山东大学附属中学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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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规律 规范办学

 减负增效 全面发展

山东大学附属中学 赵勇

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以学生的终身幸福为根本价值取向,既是素质教育的题中之意,也是所有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规范办学行为就是要使教育回归教育本质和教育规律。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将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要求形成细致、精确的规范。它为学校提出了依法依规办学的具体要求、标准和依据,划定了明确的边界和底线,将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领学校和社会教育观念转变,促进教育公平,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有效保障,也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必然要求。

在规范办学行为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学校的育人质量,更能体现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

一、文化引领,把牢办学方向

学校以“做有信仰的教育,共享生命成长”为使命,秉持“养心育德、养根育能”的办学理念,加强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增进文化认同和理解,树立正确的育人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发挥价值引领,坚持“五育”并举,切实减轻学生和教师负担,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建章立制,完善治理体系

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将《基本规范》的内容纳入学校的“治理体系”,遵循教育规律办学,坚持依法治教,依据学校章程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构建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增强组织机构的执行力,将“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本”体现在学校“细致入微”的管理服务之中。

三、课程驱动,变革育人方式

潜心研究当代学生的新特点,以课程建设和课堂转型为核心,改变虚假学习、机械学习和被动学习的现状,走向基于真实生活的探究和体验、协作式问题解决的深度学习。逐步建立以倾听和对话、乐学和乐教为基础,保障每个学生学习权的学习共同体教育生态体系,形成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行为养成和身心健康有机结合的育人方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协同育人,构建良好生态

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和社会宣传等途径,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正确的教育方法,促进家校互动、家校共管,积极引导家长转变观念和行为,防止出现“学校减负、家长增压”的现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生态。

五、综合督导,实现以督促改

学校是落实规范办学的责任主体,研究建立学校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真正把规范办学的要求落实到招生入学、规范收费、课程实施、教育教学、考试评价、后勤管理等各个环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和通讯技术,完善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诊断的学校管理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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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号:sdjy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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