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四个最严”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
··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杜倩 济宁报道
3月23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情况。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
据了解,新冠病毒疫苗上市以来,济宁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以人民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为标准,全力以赴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前期已开展对全市12家疾控机构和194家指定接种单位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国家局、省局的规定,组织辖区内12家疫苗配送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市局组织了6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疾控机构新冠病毒疫苗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同时随机抽查部分新冠病毒疫苗指定接种单位,经检查,全市新冠病毒疫苗购进、储运和使用管理符合规范,疫苗质量安全有保障。
当前,济宁市将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
制定方案和计划,全面强化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制发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督促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严格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规范疫苗储存、运输行为,加强温度控制管理,确保疫苗的储运温度符合要求。
继续开展疫苗质量执法全覆盖检查。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疫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继续开展全覆盖检查,做到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配合做好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对疑似有质量问题的疫苗,我们将立即组织开展分析、研判,依法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处置和控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疑似有质量问题的疫苗,市民可拨打市场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科电话3321582进行反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