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潍坊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使用办法》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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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于靓 潍坊报道
继《潍坊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之后,潍坊市养老服务又出新进展!
近日,潍坊市民政局联合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四部门联合重磅发布《潍坊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导各县市区合理规划养老服务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办法》具体出台了哪些硬措施?潍坊的市民政局负责同志作出了详细解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形势
截至2020年底,潍坊市60岁以上老年人199.1万,占总人口的2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来一段时间,我市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面临新挑战,潍坊市民政局为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加大保障“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立足部门职责,按照“统筹规划、均衡布局、分级设置”的原则,研究支持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政策。2019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领域主管部门、养老机构和社会公众意见,起草形成《办法》,真正保障政策落在当下、用到实处、功在未来。
坚持统筹规划与均衡布局
《办法》充分考虑政策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发挥政策的刚性指导作用,根据潍坊市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特点与人群爱好,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针对新建小区与既有小区提出不同规划建设标准。凡新建城镇居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对既有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多个占地面积较小的居住区,可统筹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没有或现有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小区,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
加强联合监管建立部门联动新机制
《办法》对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四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范与确认,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在规划、建设、移交、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时刻监督,严格限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改变,在前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到2022年100%城镇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真正推动潍坊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