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灵活就业人员尽快享有工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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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3月28日《半月谈》报道,目前,全国以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家政人员为代表的灵活就业人员约有2亿人,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出现工作伤亡,个人与家庭容易遭受巨大冲击。记者调研发现,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高涨,工伤保险基金也存在较大结余,但因三大政策障碍导致他们被挡在参保门外。

  社会保险制度应该适应新的就业形态和新的经济发展趋势,有关方面也应该尽快研究消除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路障”,使他们打消后顾之忧,安心工作。报道显示,政策门槛、参保渠道、工伤认定是大量灵活就业者无法参保的主要“堵点”,这提示有关方面“对症下药”,积极应对。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重磅文件及有关部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已有明确态度。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要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人社部今年2月在提案答复中初步提出职业伤害保障模式。

  这对诸多在社保外“裸奔”已久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这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说也是一个重要完善和补充。至于这一模式如何具体操作,谁来为这种保障买单,能否对灵活就业人员做到广覆盖或全覆盖,还有待于观察具体方案和实施情况。

  把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或职业伤害保障,不仅关系到2亿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也关系到其背后的家庭,关乎诸多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正因此,有关方面应该拿出更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及更切实的举措,让灵活就业变成安全就业——让每个灵活就业人员的生命健康、职业安全得到更有效、给力的保障。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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