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速交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酒驾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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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聊城高速交警支队茌平大队民警开展重点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时查处酒驾1起,并依法给予驾驶员处罚。

当天,茌平大队民警按照大队安排依托济聊高速聊城开发区执法服务站开展重点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民警在对白色轿车鲁P**1**检查时,驾驶员张某故意将身体向副驾驶的位置躲避,民警察觉异常后并未惊动驾驶员,而是引领驾驶员靠右边停车后,使用4G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张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驾驶员张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民警了解到,驾驶员张某饮酒后,因存在侥幸心理,独自驾车去济宁办事,没想到进入高速公路就被查处了,驾驶员张某当场表示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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