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头雁引领团” 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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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领头雁作用,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党委创新成立“头雁引领团”,首批选聘7名成员,充分激发村党组织书记的干事创业热情。
一是基层党建存在弱化现象,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农村党组织主要精力集中抓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
二是优秀人才外流严重,支部书记能力素质良莠不齐。由于村镇缺少产业支撑,青壮年在本地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大部分青壮年都外出务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无法回乡就业,农村留不住人才,人才外流严重,年富力强、会管理的驻村人才屈指可数。
三是支部书记进取心不强,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近年来,铜石镇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支部书记,去年27个支部书记也纳入了专业化管理,但由于没有更进一步的激励措施,优秀的支部书记也只是干好本职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在事业上没有更大的魄力和更强的进取心。同时优秀支部书记也只是关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没有指导、支持和帮助其他村发展,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
四是基层工作任务繁重,支部书记压力较大。近年来,随着农村建设任务的加重,村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征地拆迁、安全生产这些任务,每一项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他们头顶悬着。面对发展、攻坚、维稳等压力,部分村党组织书记表现出消极对待的情绪,有些村甚至出现不愿当、不想当、没人当的情况。
(一)坚持“准入”与“选聘”相统一,确保队伍的纯洁性。一是严格准入标准。按照“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工作实际好、服务作风好、群众基础好”的总原则,制定了高标准的准入门槛,被选聘的支部书记,所在村上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列全镇前15位次并且在本工作区排名第一、上年度村集体收入3万元以上,按照准入条件,铜石镇第一届“头雁引领团”只有7人符合条件。二是完善选聘程序。符合准入条件的,将上报镇党委后,镇党委成立考察组,按照“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选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党委发文任命。
(二)坚持“权利”与“权限”相统一,确保履职的实效性。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头雁引领团”在镇党委的统一指导下,紧紧围绕“做片区发展指导员、做联系群众服务员、做党委政府信息员”等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协助工作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片区的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移风易俗、安全生产等日常工作;倾听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愿望要求,及时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消除群众顾虑,化解社会矛盾,打通服务群众、落实政策“最后一公里”;列席镇党委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对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党委进行反馈。二是明确工作权限。为防止“头雁引领团”成员插手其他村级事务,明确规定可以对其他村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插手干预其他村的村级事务。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确保成员的积极性。一是坚持正向激励。被选聘“头雁引领团”成员的党组织书记,任期内除享受村干部报酬外,将根据工作表现给与适当补贴;所在村年终考核加5分;任职期间优先提名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优先推荐参加农村干部专科学历教育。面向村党组织书记的镇街领导班子选聘、副科级干部考选、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考聘、市级乡村振兴好支书评选,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二是坚持反向约束。实行动态管理,如出现受党纪政纪处分、所在村月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排名列本镇街后1/3位次及其他负面情形的,则直接退出乡村振兴“头雁引领团”队伍。
(一)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头雁引领团”成立后,被选聘为成员的党组织书记首先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要职责之一。一方面他们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村两委干部坐班值班等制度,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指导、督促各村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在“头雁引领团”成员的协助下,各村基层党建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全镇“主题党日”党员的参会率由去年的55%提高到了今年的72%;两委干部坐班值班空岗率降到了5%以下。
(二)创先争优氛围日益浓厚。成立乡村振兴“头雁引领团”,起到了“选聘一批、激励一批”的效果,被选聘的支部书记有了较强的荣誉感,能够积极按照职责要求扑下身子、踏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党委政府和党员群众的信任,以工作实效证明自己无愧于“头雁引领团”成员的称号。没被选聘的支部书记有了危机感和羞愧感,他们也积极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努力争先进位,争取被选聘为“头雁引领团”成员。通过几个月的村级考核成绩可以看出,各村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差距越来越小,乡村振兴“头雁引领团”的成立让支部书记创先争优的氛围日益浓厚。
(三)后进村治理有效转化。乡村振兴“头雁引领团”成员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工作区开展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移风易俗、安全生产等日常工作,他们发挥自己与其他村没有利益冲突、矛盾纠葛的优势,公道处事、公正办事、扎实干事,在他们的努力下,解决了不少村多年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逐步扭转了部分村长期落后被动的局面。
(四)党委政府有了参谋助手。“头雁引领团”成员积极到各村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及时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为党委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参考。“头雁引领团”成员共提交12份意见建议,有的意见建议已被党委、政府采纳。
一是发挥“头雁引领团”成员的先进性,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根据2021年工作目标,细化成员责任清单,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坚持原则,继续高标准选拔“头雁引领团”成员,把好“入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