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年内实现“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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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4月1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围绕高频重点领域,新推出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等107项“全省通办”事项,74项“跨省通办”事项在山东落地,并推动其他8项“跨省通办”事项尽快实现。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鼓励各市、县(市、区)因地制宜推出更多区域通办、点对点通办、区域联办等服务,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围绕高频重点领域,新推出107项“全省通办”事项,2021年6月底前实现落地。2021年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74项“跨省通办”事项在山东落地。同时,推动其他8项“跨省通办”事项尽快实现。

  明确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运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视频核验、双向物流、网上缴费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办成事。

  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收受分离模式,申请人可在线下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办理,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事项,做到“一地受理申请,多地协同办理”,相关申请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

  据了解,山东将制定出台“全省通办”事项业务模式服务标准,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操作流程,提升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将优化完善“一网通办”总门户和“爱山东”掌上服务通办专区,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推动更多通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和有关专业大厅将设立“通办”服务专窗,设置醒目标识,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园区。

  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材料原件。

责编: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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