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交警:10分钟查获“三名酒司机” 饮酒上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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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越 通讯员 张天舒 淄博报道

  最美人间四月天,花开烂漫满流年。清明节假期群众出行祭扫、踏青春游迎来高峰,聚会活动增多,开车上路要绷紧交通安全弦,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碰杯可以,“碰车”不行。

  交警午查酒驾10分钟查获“三名酒司机”

  4月3日是清明节假期第2天,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交警大队双杨中队在张博路与月庄村路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3点45分许,一辆红色小轿车沿张博路与月庄村路口由东往西行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予以拦截进行检查,在与驾驶人何某进行交谈中,民警发现何某身上有很重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检测,何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差一点就达到醉驾标准。驾驶人何某称:中午家庭聚会,酒席上喝了点酒,想着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就开车上路了。

  就在执勤民警对何某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时,另外两辆轿车驾驶人侯某、吴某在经过执勤点时相继被执勤民警查获,前后相差不过10分钟,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这两位也是因为中午聚会喝了点酒。

  聚会喝酒可以,但是酒后驾驶是真的不行,这三位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均已超过20mg/100ml,达到了酒驾标准,随后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头天喝酒到深夜,次日中午上路因酒驾被查

  4月5日中午,淄川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松龄路慕王桥路口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中午14点14分许,石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沿松龄路由东往西行驶,在经过执勤点时,民警用酒精检测棒对其进行检测,发现石某有酒驾嫌疑。期间,石某一再声称自己没有喝酒,同车随行的妻子表示可以作证,谈话间质疑民警的酒精检测棒是不是有问题。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石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在证据面前,石某终于承认自己头天晚上和岳父喝了很多白酒,而且一直喝到深夜,本想过了10几个小时,应该代谢的差不多了,结果还是被这“隔夜酒”给坑了。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人在酒精的作用下会造成触觉能力、判断能力、操作能力的降低,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人要严格自律,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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