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案结“事”不了——跟踪回访10名相对不起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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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近日,莘县人民检察院以教育整顿为契机,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角度出发,对该院两年以来办理的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回访监督,向群众传递检察关怀。

本次回访活动主要目的是为充分掌握被不起诉人回归社会情况,了解不起诉案件的社会效果。为此,莘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务督察部门和办理不起诉案件的检察官组成联合回访组,对10件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回访监督,通过与被不起诉人及所在单位、村(居)委会代表见面会谈,及时了解被不起诉人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相关情况,对其进行法治再教育。

回访中,检察干警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详细征询检察人员是否严格依法办案,是否存在违规办案,或办关系案、人情案的行为,面对面听取被不起诉人及所在单位、村(居)委会代表对检察执法办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回访现场填写《不起诉追踪问效表》,助力不起诉监督效果延续到案结事了后。

10名被回访人均表示自被决定不起诉后,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也倍加珍惜回归社会后的自由,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一定改过自新、遵纪守法,将自己触犯法律所感所受及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执法情怀传递到身边的每一个人。受访的相关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代表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和办案干警严格依法办案、廉洁文明执法,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近年来,莘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四个一” 工作法(即“一份社会调查、一份不诉说理、一次公开宣告、一份追踪问效”)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此次开展的不起诉跟踪回访工作,正是贯彻落实追踪问效,确保不起诉的监督性和完整性,不仅对被回访人起到了持续性法律再教育作用,同时还检验办案质量和效果,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承诺,进一步增强检察执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为教育整顿顺利转段打下良好的基础。

来源:莘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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