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每吸纳1人见习最高补贴133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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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至今,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科室、单位业务骨干赴12个区市,举办“政策推送面对面 贴心服务点对点”座谈会,累计面向150余家用人单位,宣讲解读青年见习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全市青年见习政策落实落地,鼓励用人单位设立见习基地,吸纳未就业的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青年参加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享受见习补贴政策红利。
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就业是“六稳”“六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4次调整优化青年见习政策,取消了见习对象生源地、户籍地等限制,将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纳入见习范围,扩大了见习对象受众,将见习补贴标准提升至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再提高10%。用人单位每按规定吸纳1人参加见习,最高可获补贴1337元/月(按月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的70%测算)。
据悉,就业见习是组织未处于就业状态的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青年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实践训练、提升就业能力的就业扶持措施。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为3-6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补贴标准提高10%。
用人单位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发布见习岗位、组织见习人员网上选岗报名、上传签订好的《山东省见习协议书》、进行见习上岗或终止登记,实现见习全程网上管理。经就业主管部门线上审核通过后,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履行见习协议。见习期一般3-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可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座谈期间,市人社部门在解读政策的同时,深入交流了解用人单位年度用人需求、享受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各与会单位纷纷表示座谈格外“接地气”,解读政策“掰开了、揉碎了”,对企业吃透用好政策,降低用人成本很有帮助。为更好地服务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组建了烟台市青年见习基地交流微信群,及时为用人单位推送最新政策、答疑解惑。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加快推进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地,助力企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4次调整优化青年见习政策,取消了见习对象生源地、户籍地等限制
将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纳入见习范围,扩大了见习对象受众
将见习补贴标准提升至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再提高10%
用人单位每按规定吸纳1人参加见习,最高可获补贴1337元/月(按月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的70%测算)(记者 杨健 通讯员 刘超 宫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