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烟台市转办第三批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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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烟台市接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批信访件,共计30件,其中来电30件,来信0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2个区市,分别是莱州市6件、芝罘区5件、海阳市3件、招远市3件、蓬莱区3件、牟平区2件、莱阳市2件、栖霞市2件、莱山区1件、高新区1件、福山区1件、龙口市1件。加上前两批次转办的信访件,我市累计收到信访件84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30个。其中,涉水污染问题9个,大气污染问题7个,固废污染问题5个,生态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4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要求5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起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责编: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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