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学习宣传贯彻《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动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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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下午,兰山区学习宣传贯彻《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就《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行安排部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赵富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镇街道、经开区分管负责同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作为临沂市城市管理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是依法治区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全系统上下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人文品质、环境品质、生活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全系统上下要形成合力、一体推进,对照方案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任务分工,聚焦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扎实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增强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条例》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全面开展教育培训,积极主动组织开展《条例》学习活动,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吃透立法精神,明确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水平,打造管理精准、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城市管理队伍。要开展专项集中整治,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重点工作,开展大型户外广告、城市道路精细保洁、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日常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自觉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会议强调,各镇街道、经开区要严格落实《条例》责任区制度,建立健全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管理台账,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实施共建共治,逐步形成城市管理长效化的良好态势。要将责任区制度与推广城市管理“e兰码”、完善“三长一会”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尽快启动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具有兰山特色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新模式,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会上,传达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兰山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等文件。

责编:李静
审签:孙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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