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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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章丘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20条,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贯彻执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组织领导不力、责任分工不明、措施办法不多、工作力度不强、推动落实不够。

  2.政府及职能部门不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承诺不兑现、资金不到位、任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

  3.审批部门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增设办理环节。

  4.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渠道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

  5.答复咨询不准确、不全面,造成群众、企业“多头跑”“重复跑”。要求群众、企业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6.监管部门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以罚代管,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7.在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排斥竞争主体,影响公平竞争。

  8.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内外勾结、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枉法裁判、以法谋私,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久结不执、任性查封占用案款,办“关系案”“人情案”。

  9.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带老板上任”、为不法商人企业充当“保护伞”,以及在服务民营企业过程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吃拿卡要”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

  10.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11.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回避矛盾不敢担当,把问题往上推、把责任往下甩。

  12.“官老爷”思想作祟,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面对群众“冷横硬”,漫不经心、故意刁难;办理事项“推脱绕”,质效不高,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可以当场解决而不解决。

  13.对窗口单位管理混乱、效率不高等问题失察失管,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包庇护短、隐瞒不报、有责不追。

  14.滥用自由裁量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等执法监管问题。

  15.从部门或个人利益出发,设置障碍,提高门槛,不给好处卡、推、拖,给了好处乱办事。

  16.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财物、设障刁难。

  17.强迫、暗示企业提供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安排,违规借用企业或企业人员钱款、住房、车辆。

  18.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以上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19.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20.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责编:董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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