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执法不是“执罚”,交通执法严禁过度、逐利、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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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4月13日在四川成都召开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指出,要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动征求社会意见,对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此前,个别交通路段“天量”罚单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这些要求,切中现实,熨帖人心。这一表态,也令人充满期待,正如有网友称,关键问题是要落实好会议精神。

  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背离法治精神,容易引发矛盾。向这些执法乱象说不,彰显了公安部刀刃向内、较真碰硬的自觉。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问题、不掩饰矛盾,这是敬畏民意的体现;紧盯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顽瘴痼疾,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放手,更能赢得广泛认同。

  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看,公安部除了展现解决问题的决心,还释放了源头治理的信号。以治理“天量”罚单为例,除了事后整改,事中监督,还需要事前预防。

  怎么预防?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说得很明确:“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动征求社会意见”。“主动征求社会意见”,让民意参与进来,让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应有的作用,确实有利于更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利于执法部门提高公信力,有利于更好地塑造执法环境、取得更大的执法效果。

  执法不是“执罚”,以罚代管注定行不通,交通处罚不是目的,对此公众早有共识。从这个角度看,“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必要,且深得人心的,更是维护法治尊严。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实事,求实效,暖人心。深化为民理念,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提升交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将持续带给百姓更丰富的获得感。

责编:杨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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