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秩序保平安——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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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因驾驶方便,受到不少农村消费者青睐。但部分电动车辆资质不达标,无法上牌买保险,再加上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已成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顽瘴痼疾。4月15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王哥庄所联合区交警大队车管所针对王哥庄街道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从源头严查生产、销售未达标电动车辆的行为。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所售车辆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来源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等情况。在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发现其违规售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轮电动车,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退市。“四轮电动车不在工信部电动车备案目录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规定,禁止销售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副所长臧和鑫说。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王哥庄所、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将持续加大电动车销售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意识,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对销售不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绝不允许问题车辆流入市场。”区市场监管局王哥庄所长汤兵提醒辖区居民,“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确认是否符合新国标,注意查看相关手续、留存票据。”在购买电动车辆时,一定要查看车辆是否具备一致性证书及合格证,同时对照合格证比对车辆参数,如果比对一致,则可以购买,并到交警部门办理上牌手续,如无法上牌,则可以找店家退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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