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人!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附岗位、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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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
《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人
详细内容如下:
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定陶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人(详见附件1:《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含定向招聘岗位和窗口服务B、C、D岗位);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窗口服务B、C、D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条件;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6年以前菏泽市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菏泽市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符合菏泽市定陶区兵役机关接受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6日11:00—4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11:00—4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www.dingtao.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面部五官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的标志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4月30日16:00点前与定陶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30-222369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定陶区人社局北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菏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调剂到本单位其他岗位。被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后的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服务基层项目类别的相关证件和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区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该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设定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年龄小依次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前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考生及时关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0-2223693(定陶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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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1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