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曾春亮杀人还帮其逃匿,江西一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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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曾春亮杀了人

  却还为其提供财物助其逃脱

  殊不知,这种行为

  已经触犯法律红线

  日前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8月8日早上8时许

  曾春亮(已判处死刑)

  在抚州市乐安县杀人后

  逃至丰城市并找到朋友陈某

  当日下午14时许

  陈某带曾春亮

  去崇仁县等地送鸡蛋时

  曾春亮在车上向陈某借钱

  当日晚上20时50分许

  陈某、曾春亮在回丰城的高速上

  陈某接到电话得知

  曾春亮杀人的事情

  但陈某在知道曾春亮

  杀人的事实后

  仍先后两次

  微信套取现金给曾春亮

  并请曾春亮吃饭

  之后曾春亮离开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明知曾春亮系犯罪嫌疑人,仍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与事实、证据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最终,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犯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

  帮助他人需要明辨是非

  切莫盲目助“恶”

  否则,逾越法律红线

  必被惩处!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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