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滨州市滨城区发布五一假期及迷笛音乐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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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记者从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1年五一假期及滨州迷笛音乐节举办在即,为规范五一假期及迷笛音乐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规范迷笛音乐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发布提醒告诫函。
做好明码标价
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自主定价商品价格。各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和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签或价格(收费)公示牌。
(一)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
(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或者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内容。
严格依法经营
(一)各商场、超市、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二)各宾馆旅店经营者,要明码标价,规范经营,不得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制造和散布涨价谣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消费者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后,相关经营者不得单方面毁约,擅自提高价格,或在明码标示的价格之外另行加价。
(三)旅游景点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和浮动幅度,认真执行省、市有关部门明确的优惠时段、幅度和对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捆绑销售旅游产品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四)铁路、公路、网约车和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不得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价格。
(五)社区团购、外卖、网络平台等电商平台要严格按照《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要求,制定和完善价格促销方案。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要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要显著标明期限;相关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不得虚构原价、不得进行误导性价格标示,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
广大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学习,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好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全力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监管责任提示
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五一期间及2021滨州迷笛音乐节期间进行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保持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对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将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闪电新闻记者 张焕焕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