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红色文化资源,山东要“润物更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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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山东省作为革命老区,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和深厚的革命历史。下一步,山东将不断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掘革命文物资源。充分发挥山东红色文化大省优势,统筹省市县各级部门工作力量,积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建立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统一领导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文化旅游、宣传、党史、政协、退役军人、教育等部门合作,开展会议协商,共同组建专家库,成立专家咨询组,建立快速便捷沟通渠道和部门联系合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政策集成、资金集聚。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增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法制化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和抢救工作,加强对现有革命文物资源所蕴含深层次史料和价值意义的深入挖掘,探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之路。

  示范推进革命文物连片保护,拓展革命文物基础工作。编制并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三年规划,建立并推行革命旧址保护修缮重大工程清单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重点项目清单。围绕重点革命文化线路,布局一批重点保护展示项目,加强相关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落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保护措施,依法提升保护级别。健全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掌握革命文物资源的保存现状和保护需求,分批公布革命文物名录,不断完善革命文物数据库。做好革命文物认定、公布工作,指导开展革命文物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一批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革命历史研究基地。

  以庆祝建党百年为契机,创新革命文物展示与传播方式。开展“8个100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及乡村振兴、红色旅游等有机结合。提高红色文化网络阵地重视程度,强化网络监管。推动适合不同群体乐于接受的红色文化传播方式,推动红色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同时,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各地保护传承红色文化资源的热情。

  强化载体建设,推动革命文物工作融合发展。强化革命文物与艺术创作、“一部手机游山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自驾旅游、“五个大家”、“惠民消费季”的融合,用好各种平台和渠道讲好革命文物背后的故事,让革命文化搭车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上下联动,融入重点,“润物更有声”,发挥革命文物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效能。

责编: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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