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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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假期和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近日,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杨金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3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杨金勇先后多次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价值共计12300元。2020年10月,杨金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提云连违规安排公务接待等问题。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提云连安排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支的368960元费用由下属企业承担。提云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提云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3.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辛店分局工作人员李玲玲违规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李玲玲先后多次使用大辛店分局的公车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油费共计1251.57元。2021年1月,李玲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山园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吕钧澄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2月,吕钧澄在工作期间驾驶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车,到农贸市场购买用于个人消费的肉制品等,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吕钧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安排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多种情形,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越规破纪。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典型问题,就是要释放作风建设必须一严到底、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警自省,严守纪法红线、树牢自律底线,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际行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纠“四风”树新风上走在前、作表率。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住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行能力锤炼过硬队伍集中行动的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深化作风治理,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实落细、落地生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监督执纪,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屡教屡犯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理,使党中央的铁规禁令生威增效。要整治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协同配合,确保整治成效。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与时俱进、精准施策,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发生、小问题做大,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责编: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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