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基金暖民心解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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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于瑶 日照报道
2020年10月8日14时左右,省道334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省道334由东向西行驶至省道334 67KM+300M路段处,与顺向行驶的夏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夏某受伤,两车均损坏。
事故发生后,夏某被送至五莲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医生诊断为创伤性急性硬膜下血肿、多发性大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多处损伤。夏某伤势严重,抢救费用较高,家庭无力承担,夏某全家内心十分焦急。
由于受害人夏某符合《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垫付情形之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五莲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先告知夏某家人这一政策,后又与五莲县人民医院对接,启动社会救助绿色通道,为夏某垫付了抢救费用九万余元。
事后,夏某家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项目给予高度赞誉,并对五莲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责编:于瑶
审签: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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