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从2021年起 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文物职业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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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十笏园。苏锐摄

  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山东的市、县(市、区)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和研究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统筹综合执法力量,配齐配强文物执法人员。深化文博事业单位人事和职称制度改革。2021年建成山东省文博专家智库。在泰山学者、齐鲁文化人才工程中,适当向文博专业人才倾斜。从2021年起,每两年举办全省文物职业技能大赛。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通过合作交流、办学培训、引进培养、实习锻炼等,培养考古、文物鉴定、文物修复等急需紧缺人才。山东大学等高校和职业院校在师资配备、课题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文博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

  《若干措施》明确,要落实文物工作的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各级政府建立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文物主管部门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机构切实履行文物行政处罚权及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2021年建立文物执法巡查制度,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发生文物违法违规案件并被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约谈的,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的负面清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文物安全保护监管工作列为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内容。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和证据材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若干措施》指出,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确保文物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经费。落实山东自然博物馆、文物安全天网工程、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经费。落实文物考古职工野外工作津贴。落实革命片区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经费。县级以上政府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文物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县级以上政府对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地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得重复评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责编:李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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