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惊现“宠物盲盒”!盒内小动物奄奄一息,网友愤怒:不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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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5月4日)#宠物盲盒#话题登上微博热搜。5月3日,网友爆料成都市区出现了#宠物盲盒#,许多小猫小狗在路边奄奄一息。据了解,宠物盲盒是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开箱有“惊喜”的娱乐项目。然而活体宠物在盒子里运输,极容易造成死亡。

  这些盲盒内很多是两个月左右的小奶狗、小奶猫,被关在镂空的塑料筐内,外面包着一层包装材料,当时天气炎热,很多动物已经奄奄一息,爱心人士为存活的小奶猫、小奶狗用注射器喂水。有爱心人士表示,盲盒包装上写的混血德牧、金毛,实际里面是土狗土猫,消费者肯定会退货,退货的话狗贩子肯定不会要,有快递站就随意把这些猫狗丢弃。

  网友纷纷发微博表示伤心愤怒,“太残忍!”“有些商家为了赚钱真的是一言难尽”“这其中(买卖)双方都没有把盒子里的猫猫狗狗看作是鲜活的小生命”“坚决抵制”“活体动物盲盒,真的是想得出来,缺德”……

  宠物活体盲盒,打开是惊喜还是惊吓?

  最近,各类盲盒销售火爆。有网购平台兴起宠物活体盲盒,售价从十几元到上千元不等,涉及猫、狗、仓鼠、乌龟等小动物。有的商家甚至直接在商品描述里打出“玩得起就下单,玩不起别买!”的标语。不少网友表示,把动物关进盲盒进行售卖,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记者从多个购物平台搜索关键词“盲盒”“活体”,出现了不少“乌龟盲盒”“仓鼠盲盒”的商品链接。当记者询问店家各种盲盒里都是什么品种时,店家表示会根据不同价位发不同品种,拒绝透露具体品种。对于动物检疫证明,店家则表示,“乌龟都是自家繁养的,没有办理什么证件”。

  相比其他盲盒商品,宠物活体盲盒存在很大的健康和安全风险。正如有消费者说,“揭开盒盖的那一瞬间,惊喜与惊吓都有可能”。

  宠物盲盒或涉嫌多项违法

  在今年的1月28日,光明日报发布微博,宠物盲盒或涉嫌多项违法。根据媒体调查和购买者反馈,宠物活体盲盒售价较低,都是通过快递邮寄,且没有检疫证明。若果真如此,那么这门生意不仅是“有碍观瞻”,更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其中就包括“各种活的动物”。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普通快递在运输过程中无法保证动物的安全;另一方面,运送活体动物必须有严格的检疫流程,否则存在疫病传播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运输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动物的免疫、消毒、检测等工作,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附有检疫证明。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妥善保存行程路线和托运人提供的动物名称、检疫证明编号、数量等信息。

  综上所述,用快递发送宠物活体盲盒,已经公然违背了我国多项法律法规。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平台监管失位难辞其咎。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下,活体盲盒卖家钻漏洞、绕开检疫流程运送动物并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更应从严惩处。

  除此之外,更可怕的是,非家养动物的“异宠”——如爬虫、猛禽、野兽,这类在实体店难觅踪迹的物品,在网上却能轻易买到。近年来,长沙海关多次在入境邮包中截获“野蛮收获蚁”。长沙海关提醒,非法输入活体昆虫,尤其是我国尚无分布的外来物种,存在极大的检疫风险和生物安全隐患,海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宠物盲盒”岂能“盲管”

  有消费者怀着好奇心下单后,收到的却是已在运输途中死亡的宠物;也有消费者表示,自己用高价购入的“宠物盲盒”,拆开后是价值低于预期的小动物……当深受年轻人追捧的“盲盒”与“萌宠”两大元素碰撞在一起,催生出的却是风险的“带血生意”。宠物盲盒卖家“不接受差评退换,玩得起再下单”,实际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交易双方都公认“拆盲盒的乐趣在于不知情”,如果动物存在健康问题,或消费者在开箱后对盒内动物不满意,由于商家不予退换,消费者维权十分困难,将其丢弃可能成为处理途径之一。

  此外,活体动物邮寄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增加了外来物种和疾病传播的风险。与此同时,“活体宠物盲盒”的流行折射出部分商家和消费者在利益和猎奇心理驱使下淡漠生命的心态。

  不少人养宠物的初衷都是为了宠物带来的“陪伴感”,但宠物不是玩具,不能因一时兴起而随意买入,更不能因新鲜感消失、健康出现问题而随意抛弃。而商家装进“盲盒”的小动物多数来路不明,缺乏必要的疫苗接种,生存和运输环境极为恶劣,众多“活体盲盒”商品的售后评价中也充斥着宠物货不对版、不到一个星期就生病等信息,足以说明这些商家对生命缺乏基本的敬畏之心。

  要根治“活体宠物盲盒”乱象,电商平台首先要加强信息筛选和监测能力。快递公司要提高检查能力,严控对禁运物品的违规运输。对于合规托运的活体动物,要做好防疫、消毒和检测等工作,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动物死亡,要做好无害化处理,并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于此类新型经济领域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 赵曼 综合整理 新华社、光明日报、央视频等)

责编:莫元婧
审签:辛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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