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电影高峰时段封路?“方便群众”不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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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张国立执导,范伟、周冬雨主演的电影《朝云暮雨》在江西婺源拍摄。然而,影片的名字虽然唯美,拍摄过程中却上演了一出不太和谐的插曲。5月19日,媒体曝光的视频显示,由于剧组拍戏封路,导致路人无法通行,并因此和剧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从视频内容上看,剧组封路的时间,正是当地父母接孩子放学的高峰时段,无法通行使得部分家长心急如焚。最终,在混乱的争吵中,剧组不情愿地打开了栅栏,让民众恢复了通行。事件曝光之后很快引发热议,涉事剧组和当地交管部门也受到了不少批评。
仅仅为了拍摄电影的方便,就在高峰时段对交通要道实施封路管制,无疑是一件很不合适的事。不论是电影剧组还是交管部门,只要具备基本的生活常识,都应意识到在高峰时段封路可能造成的后果,对民众可能受到的影响有所预期。发生这样的事,只能说明他们在作出决定时,并没有把当地民众的生活便利放在心上。
此事引发关注之后,大多数网友都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拍戏的剧组,以及导演张国立本人。他们是封路需求的提出者和直接获利者,因此受到批评并不冤枉。但与此同时,当地有关部门在这出封路闹剧中,无疑负有更主要的责任,也只有从交管工作入手,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既不合理、又涉嫌违规的操作,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这种给民众“添堵”的行为。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由当地交管部门发布的封路通告。通告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封路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19时。因此,剧组不是“自作主张”封路,也并没有在有关部门的许可之外擅自延长封路时间。这一方面说明,引发民众不满的封路安排在当地履行了必要手续,得到了有关部门认可,至少在流程上“合规”;而另一方面,如此不合理的做法竟然也能“合规”,只会更加让人怀疑当地有关部门工作的专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然而,据当地民众反映,他们并没有提前得到充分告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当地交管部门也表示,在哪里封路取决于剧组到哪里拍摄,相关信息并不明确。更重要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明确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其中的“方便群众”四个字并不是随便说说而已,而应落实到交管部门的每一项决定之中。
如今,面对舆论的批评,当地有关部门还应闻过则改,把群众利益摆到工作的中心位置上来。满足电影拍摄的合理需求固然并无不可,但其代价决不能是随意牺牲群众的方便。在这个问题上,当地有关部门还应认真反思,其他地方未来开展相关工作时,也需汲取教训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