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29家企业因主动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受到省厅通告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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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表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主动减排企业的通告》,对在2020年12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市29家企业因主动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企业予以通告表扬。

  2020年12月我省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连续经历了几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市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有的企业主动压减生产负荷,有的企业(单位)主动实施错时运输,进一步降低了大气污染物排放,为全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

  近期,省生态环境厅专题宣传主动减排企业,同时已指导各市通过生态补偿资金对主动减排企业予以奖励,树立鲜明导向,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良好氛围。

责编:李汶
审签: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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