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夫妻驾车上高速一个实习期一个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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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上午,在泰安东收费站,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座上的男子与副驾驶座上的女子欲上演换座“把戏”,执勤民警见状立即示意其到检查区接受检查。经调查,二人前后均驾驶过此车,女子目前还在实习期内,男子还未取得驾驶证。

  据了解,二人系夫妻关系,途中丈夫“嫌弃”妻子技术太差,于是就和妻子换了座,没成想出收费站时,看见高速交警执勤,于是慌了神儿,又立马再与妻子换座。

  民警对夫妻二人不顾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进入高速公路行驶,无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将面临罚款150元的处罚;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的,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责编: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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