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邹城汽车检测线收费为什么比周边城市价格都高

··

问】  邹城检测线年检收费要 180、190 或者 200,而周边济宁曲阜,滕州都比邹城便宜很多,济宁只要 80 多,滕州也才 100,邹城的定价有依据吗?是否存在价格垄断。

答】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邹城市政府 [2024-05-31 15:06:13]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问政由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受理回复:根据原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 文件要求,自2016年7月15日起放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费”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服务费”等部分收费项目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目前,邹城市有10家正常运营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其证照资质齐全,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在经营场所进行了明码标价公示,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及第十三条“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之规定,反垄断的执法机构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18〕265号)“一、建立科学高效反垄断执法机制(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可以委托其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受委托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调查”及“二、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积极开展反垄断执法。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做好管辖范围内反垄断有关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和案件处理等工作,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之规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是垄断问题的举报受理、线索核查、案件管辖部门,且市级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需受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才可以实施调查。邹城市场监管局作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垄断行为无执法权和调查权。对于是否构成垄断问题的查处,是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的职权范围,建议向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来源:济宁问政


特别声明:本文为“海报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个人观点。海报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审签:宋玉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