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打造“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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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冉冉 济宁报道

  11月24日,济宁市财政绩效管理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济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情况。近年来,济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近年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一个目标、两个机制、三个层次、四个环节、五个保障”的思路逐步展开的。市级用3年时间、县(市、区)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2019年,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济宁市组织试点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市财政局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攻坚的重要内容,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联合发文进行安排部署,实现市级部门单位全面覆盖,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办法。

  两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对387个新增政策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66.75亿元,否决不合理项目,减少不合理预算12.44亿元,对于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严格施行所有项目支出全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的,坚决不纳入财政预算“盘子”,2021年全市共完成了部门预算中946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审核,涉及财政资金489.07亿元。督促相关预算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评审意见,提高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凡是绩效目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加强资金绩效运行监控,重点看预算是不是按照计划进度执行,是不是达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并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偏差和管理漏洞。两年来,全市共完成1.45万个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涉及资金919.32亿元,通过监控调整收回资金14.28亿元。绩效评价方面,经过这几年的探索实践,济宁市逐步建立了“部门单位自评+部门和财政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机制,2021年,各级各部门对734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对126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财政部门对233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推动了评价重点从管理过程和产出,向政策制定、落实和完善的根本转变。

  预算绩效管理作为现代预算制度的组成部分,未来5年必须在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常态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一方面要主动适应财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另一方面要为财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研究出台全过程的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制度,明确财政运行目标和核心指标的目标值,研究制定各项指标的标准值和运行区间,开展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监测,将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于财政管理改革和转移支付政策的调整。

  深化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全口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将全部预算收支纳入绩效管理,涵盖部门预算资金和财政安排给部门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围绕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整体绩效水平。推动实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份绩效”制度,加大政府绩效考核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融合与衔接,在政府层面实现预算与绩效的一体化,完善部门整体绩效报告制度。

  完善预算绩效反馈和监督制度。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结果等绩效信息运用于政策调整、管理优化、预算安排、人员激励、问责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绩效公开力度。在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公开、重点项目信息随部门预算公开、绩效信息日常公开、部门绩效情况随决算公开的基础上,逐步实现部门整体绩效报告和信息全公开。健全预算绩效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组织领导职责、工作职责、绩效问题整改责任、低效无效承担后果的责任和违法违纪责任,充分发挥人大、财政、审计和社会公众等多主体预算绩效监督作用,推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责编:高杨
审签: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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