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节目带火熏鸡?销量暴涨,律师:商家未经同意蹭热度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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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新一期《再见爱人》预告中,李行亮麦琳爆发激烈争吵,麦琳甚至问出“离婚了钱和孩子能归我吗?”

  “我会把四分之三的财产分给你,但是孩子我会跟你争。”李行亮也不再委曲求全。

  预告片最后,李行亮直接灵魂拷问:“连离婚你都这么强势吗?”

  最近,还有不少人被“熏鸡”刷屏。

  这个梗同样出自上述综艺节目。节目嘉宾麦琳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要在高速服务区花费140元购买两只熏鸡,引发的关于婚姻和情感关系讨论。

  但没想到,带火的“主角”居然是熏鸡。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原来一天可能卖几十、几百只熏鸡,现在每天已经能卖上千只。

  在得出节目组嘉宾是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卓资县购买熏鸡的结论后,在网购平台,某品牌旗舰店已经打出“同款”字样。一些商家为了增加销量,甚至将麦琳的肖像添加至商品宣传页上。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黄西文律师解读这一行为或涉及侵权:“商家这种宣传行为,必须经过她本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

  前有瑞士卷,后有“熏鸡”。节目播出至今,“麦学”异军突起。全职太太麦琳的一言一行,都能瞬间成为社交平台争论的焦点。

  有人发文称,“我们都需要学会从如何找到一个好伴侣,到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好伴侣”。

  有媒体评论表示,站在真人秀的全知视角下,人们很容易觉得自己善良、聪明,不会犯错;现实却是,一旦被丢到一个远远高于自己日常生活的环境里,任何人都有可能变成动作夸张、洋相百出的小丑。或许是出于自我保护,人们下意识忽略了这种共性,还一面倒地认为,这个失态的主妇罪无可赦。“这很残忍,也很可怕。在强势的摄像机与弱势的普通人之间,我们本应更公平一些。”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

  极目新闻综合上游新闻、中国青年报、潇湘晨报、新闻晨报等

责编: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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