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日照市海洋伏季休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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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赵洪芝 付三义 日照报道

  为养护海洋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日照市将于2025年5月1日12时起正式启动海洋伏季休渔。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支队长韩小伟在2025年日照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详细解读了最新政策规定。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农海监字〔2025〕10号)的规定,今年的海洋伏季休渔政策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关于休渔的时间和区域的安排。

  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渔船、休闲渔业海钓渔船外,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第二,关于休闲渔船在船籍港管理的有关事宜。

  一是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在船籍港休渔。船籍港容纳不下的,由船籍港区(功能区)海洋发展局协调我市内临近渔港休渔,并报市海洋发展局备案。休渔渔船一经确定停靠渔港,原则上不再变动。严禁外省、市籍渔船休渔间在我市港口和管辖海域停靠。二是所有休渔渔船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船位监测终端设备并保持全时开启,严禁关闭、屏蔽、拆卸、出借和转让。三是休闲渔业海钓渔船仅限白天能见度良好且风力不超过7级的气象条件下营运,执行固定港停靠和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从事休闲垂钓外的捕捞和捕捞辅助活动。四是伏季休渔期间,确需租(征)用休渔渔船的,应当经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动船。所租(征)用的渔船涉及捕捞作业的,还应当申请取得省农业农村厅核发的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三,关于休渔期间的特殊事项规定。

  一是农业农村部批准的伏休期间特殊经济品种生产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管理方案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制定。二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携带和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

  

责编:侯彦平
审签:孙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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