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女生宿舍坠亡后省教育厅已通知整改 学生摔伤学校大多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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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文露漪 吕乐 部分视频来源: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博)

  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报道

  近日,苏州22岁女生宋嘉怡在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宿舍上铺熟睡时坠落死亡,家属发现其床架护栏高度仅15厘米左右,铺上被褥护栏几乎“隐形”。1月13日,江苏省教育厅表示已通知该校整改。

  1月13日,江苏省教育厅安稳处工作人员告诉海报新闻记者,省教育厅已经了解此事,目前已经通知该学校整改,但并不清楚学校具体整改情况。

  海报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学生从双层床上铺坠落摔伤的事件并不是个例。

  2012年5月28日晚,江苏宿迁市某小学12岁学生伍某在双层床上铺睡觉时头朝没有护栏一头,宿管人员未予发现和制止。29日凌晨,伍某从上铺摔下致八级伤残,事后家属起诉了该校。经查实,伍某摔伤时使用的双层床,床铺净长167.5厘米,上铺离地面高度为149.5厘米,护栏高度不足20厘米,长度不足整张床的一半。

  法院认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具有过错,鉴于伍某违反学校管理要求头朝没有护栏一头睡觉存在一定过错,确定学校承担80%责任,判决学校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80233.52元。

  2019年9月23日5时,安徽某学校寄宿制学校17岁学生小丽不慎从学校宿舍上铺掉下致颅脑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家属将学校诉至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查明该学校提供的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在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对小丽的受伤后果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丽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已经年满17周岁,自身亦负有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

  基于此,法院认为该学校对小丽的受伤负主要责任,承担80%的责任,小丽负次要责任,承担2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该学校支付小丽各项损失80%的部分即255576.576元。

责编:孙 翔
审签:冯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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