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快快帮|价值1.6万货物丢失仅赔两千 消费者直呼“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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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林鹏 黄孟娜 刘元迪 临沂报道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物流丢件索赔,临沂市民张女士备受煎熬。如今,1.6万元未保价快递丢失后续来了。

  快件丢失 安能物流称未保价理赔2000元

  前段时间,大众网快快帮发布了《价值16000元的寄件中途不翼而飞,安能物流:正在查》的报道。报道中提到,临沂市民张女士通过安能物流给客户邮寄了价值16000元、称重16.2公斤的货物,不料几天后客户却收到了空箱。为此,她多次找到寄货网点负责人,对方表示已请示总部,正在处理。然而,20多天时间过去,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大众网快快帮此前报道

  对此,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杨瑞表示,寄件人货物损失,如果通过报案没能及时追回,建议和快递公司协商沟通。协商不成,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作为客户也可以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寄件人提供的安能物流处理结果截图

  目前,此事有了最新的进展。11月23日,张女士告诉大众网快快帮记者,安能物流以“保价不足”为由,最终理赔2000元。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她表示不能接受,“16000元的货物是在他们运输过程中丢失的,安能物流负责人也说了在排查监控,看是否有盗窃的情况。现在只赔偿几千块钱,让我们自己承担这些损失,太不合理了。”

  赔偿最多为运费3倍,丢了不能全额赔偿?

  大众网快快帮记者查阅相关报道发现,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此前,多家媒体之前就出过类似报道。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未进行“保价”的邮寄物品,如若造成遗失或损毁的话,快递公司方面只需要承担的最高“所收取快递费用”三倍的赔偿。

  据了解,2011年12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赔偿规定,快件发生丢失时,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此外,还应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施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然而,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市民张女士及其同事接受记者采访

  综上来看,虽然消费者直呼“太不合理”,但安能物流的赔偿数目是合乎规定的。现在,张女士的维权还在进行中,下一步打算走法律途径。

  消费者损失谁来承担? 记者辗转询问多个部门

  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真的没有其他维权途径了吗?11月25日上午,大众网快快帮记者首先联系了临沂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张女士寄的是物流不是快递,物流公司不归他们监管。“您可以再从交通局那边打听一下,那边可能更清楚。”

  接着,记者拨打了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办公电话,一个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提供了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他们那边有专门具体的负责科室,让他安排就是了。”

  记者又拨通了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不归他们管理,让找投诉科。投诉科工作人员一开始让找普货科,后来得知投诉的邮寄网点在兰山后,建议找兰山交通分局反映。

  根据政府官网公布的机构设置信息,大众网快快帮记者联系上了兰山交通运输分局运输管理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建议咨询兰山货运办。而兰山货运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系统里查不到(安能物流)的运输资质,猜测它应该是发货的那种货场,不是运输公司。而商城主要管货运市场、物流园区等,建议记者找下临沂商城货运办。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临沂商城货运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管理的是有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普通货运企业,安能物流不在档案范围内。不过,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投诉人可以提供一下寄货点的具体位置,他们查查是不是在管辖范围。

  如果在管辖范围内,遇到这种情况一般如何处理?工作人员表示,会先了解一下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签订了托运合同就按合同办事儿,如果没有书面协议,他们只能调解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功,可以走法律途径。

  辗转询问多个部门不同科室,能否找到让张女士满意的解决办法,大众网快快帮将继续关注此事。

责编:李洪鹏
审签:孙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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