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热不想戴头盔” “喝一杯啤酒查不出来!” 侥幸的尽头,可能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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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喝了一杯啤酒,查不出来!”
“晚上交警都下班了,逮不到我!”
“没有监控,过就行!”
……
交通违法的侥幸心理可谓五花八门,这几天又有200多名因此违法的司机被济南交警拿下了。
“都是侥幸心理惹的祸!”正在查缉过程中的交警发出了这样一句感慨。
7月7日至9日,按照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部署,济南交警开展严查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集中行动,并持续开展“护航2023”行动暨第25次酒醉毒驾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涉酒违法245起,其中酒驾168起、醉驾77起。
记者调查了解到,交警在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时,最常见的现象往往就是抱有侥幸心理的明知故犯。
“我知道这样做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但万一没事呢?”很多司机想通过这个“万一”来免遭祸害或者逃避处罚。但侥幸往往就是不幸的开始。为了避免不幸的发生,本报特邀请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处四级高级警长于宪革,为大家盘点那些因侥幸心理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
侥幸一:
不戴头盔,逮不住!
“忘了,没戴!太热,没戴!发型会乱,没戴!”
“我只骑一条街就到了。”
“我眼神好!看到交警查,我就戴上!”
“只要走该走的路,不抢行,骑车很安全!”

事实说话
济南交警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21日,济南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共1760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头盔的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共1255起,造成121人死亡。头部损伤是驾乘电动自行车者死亡、重伤和致残的主要原因。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降低40%,头部受伤的重伤风险降低70%。因为安全头盔能相对固定头部不易晃动,能吸收一部分冲击力,并且能够有效隔绝外部硬物或尖锐物的撞击。小小的安全头盔已经被公认为“保命神器”了,可依然有人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头盔,或是“带”而不“戴”,让头盔成为“摆设”。
近年来,济南交警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醒广大群众头盔和安全带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已经收到明显成效。
交警点评
心存侥幸,必有不幸。头盔坏了可以换,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命要紧,热点怕什么?发型算什么?请记住,“头”等大事,岂能功亏一“盔”!
侥幸二:
闯红灯,不叫事!
“车少,没事!”
“他们都过,我也过了吧!”
“这个路口没监控,过就行!”

事实说话
上海警方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1日,上海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亡人事故中,由于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事故占比近1/4,共造成128名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死亡,相当于每个月有8人因为闯红灯事故死亡。
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闯红灯的理由,因为你永远不知道,闯红灯的下一秒会发生什么。7月6日晚,有网友发布了一条“红绿灯还能这样过?这样不算违法吗?”的视频。视频显示,在章丘区一路口等红灯时,有3辆车绕着弯儿闯红灯过路口。济南交警的回应很快就来了:违法!处罚!两位违法驾驶人于7月8日上午到交警队接受处理,民警对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另外一位违法驾驶人目前不在济南,待他返回后,民警也将对其进行召回式处罚。
“有些驾驶人为节省等待红绿灯的时间,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向右绕行,这种行为不可取!”于宪革表示,部分驾驶人为规避信号灯,摸索出来的所谓避开电子眼抓拍的“经验”,其实是一种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点评
闯红灯的下场显而易见,但依然有人为了抢几秒钟的时间,让自己丧命或终身残疾,让自己的家人承受心理负担。这样真的值吗?
侥幸三:
司机肯定能看到我!
“我靠边骑,开车的肯定看得到我!”
“走机动车道宽敞,有事我一把也能刹住!”
“大家都这么骑,不差我一个!”

事实说话
郑州交警进行的一项测试显示,2023年6月,郑州交警做了一项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一辆SUV车型的盲区内竟然能藏下75个孩子;车体越宽大越高,车辆盲区的范围就越大;车辆行驶时,盲区比静止时更大。
“很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认为开车的肯定能看到自己,这绝对是一个误区。”于宪革介绍,一定要有车辆盲区的这个概念,车辆在静止和行驶时,都存在一个视线上的盲区,一旦进入这个盲区,在车辆启动、转弯瞬间,行人、非机动车极易被“吞噬”。这个时候,各行其道能够有效降低“飞来横祸”。很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走机动车道、逆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片面地追求速度和快感,殊不知“快一分,险十分”的道理,忽视了在道路通行中的弱势地位,心中没有算明白“铁包肉”和“肉包铁”的那笔账。
记者了解到,7月1日至8月31日,济南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涉牌、涉证、涉酒违法,不佩戴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占道等行为均被列入整治重点。
交警点评
生命经不起意外,安全经不起侥幸。很多交通意外,其实是人为制造的,原本可以早早躲避,但就由于心存侥幸,所以才导致不可挽救的过错发生。
侥幸四:
跑了,就没事了!
“没路人、没监控,跑了就没事了!”
“闯祸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发生了啥?先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事实说话
济南交警曾公布一个案例,2023年5月10日19时38分许,天桥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北园大街水屯路口,一辆二轮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昏迷,摩托车逃逸。现场只遗留了一个肇事车辆掉落的车前灯和一串钥匙,有效证据寥寥无几。针对此情况,天桥交警大队成立追逃小组,第一时间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对现场遗落物、监控视频、肇事者踪迹展开侦查,最终在500辆车里锁定肇事车辆……5月23日,交通肇事者到案认罪。
类似案例比比皆是,但结果基本都是以“案件告破”结尾。
于宪革介绍,肇事时间和地点多是司机决定是否逃逸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事发地点偏僻、时间较晚的,肇事者就会有种侥幸心理,想当然地认为没有目击者,交警部门不可能查明事故的全部事实和掌握全部证据,因而也就有了对事故不可能被侦破的主观自信心理,从而铤而走险。
这种侥幸心理换来的只能是更加严厉的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隐患。济南交警是全国公安系统的一面旗帜,在打击交通肇事逃逸方面也是全国一流,近年来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侦破了一大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让交通肇事逃逸者无处遁形。
交警点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以为真跑得了吗?也许事故发生并非本意,但肇事逃逸实属故意。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正确决定是“选择留下,马上报警”,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逸,否则换来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侥幸五:
晚上“浪”,没人查!
“大晚上的,谁来查我!”
“一句话,帅就完事!”
“我开这么快,交警也追不上吧!”

事实说话
山东省出台一项法规,2022年1月1日,《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正式颁布实施,重点治理机动车非法改装和“飙车”“炸街”等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生活安宁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夏季“飙车”“炸街”高发,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今年6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2023年6月30日,济南交警启动夜间“飙车”“炸街”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当晚,历下交警大队调集奥体片区中队、2组交警铁骑投入行动。一方面根据情报分析研判,对摩托车“炸街”、改装等违法高发区进行设点查处;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反映的奥体中心、解放阁等区域进行突出查处,严厉打击机动车“飙车”以及拼装机动车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摩托车改装排气装置3起,乘坐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20余起。据了解,济南交警针对摩托车非法改装、“炸街”、“飙车”一直在整治,今年更是加大力度,成为一种常态化整治。针对居民投诉多的区域,济南交警还采取回马枪式查处,收效显著。
交警点评
马路不是竞技场,“侥幸”不是护身符,“飞驰电掣”和“引擎轰鸣”的情景只适合出现在赛车场或电影桥段中。心存侥幸的人终会与不幸相遇,并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侥幸六:
挤一挤,看不出来!
“挤一下,马上就到了!”
“车窗门都关好的,交警看不到!”
“不远,不会出什么事的!”
“多拉几个就能少跑几趟!”

事实说话
济南交警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今年4月,济南交警开展了“拂晓行动”暨面包车超员违法专项整治,在深入分析研判辖区重点时段、路段面包车超员违法突出隐患的基础上,严厉打击“校车、6座以上小客车”拼车包车超员严重交通违法,查处超员违法126起。
于宪革介绍,机动车超员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超员后,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并严重影响车辆转向和刹车性能,使车辆出现危险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这一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直在严查,但仍然有人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为了图一时的方便、一点点利益,置一车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这样“负重”出行太危险。
交警点评
挤进去的是隐患,超出来的是危险。安全任何时候都容不得侥幸,车可以开两趟三趟四趟才把人拉完,可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超员车辆一定要做到不驾驶、不乘坐。(济南日报记者杨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