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成功入选全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市级区域综合性试点
2024-11-22 21:28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张鹏 滨州报道
11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姚振祥,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平晓冬,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长亮,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宝卫出席发布会,共同介绍滨州市成功创建山东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姚振祥介绍,随着“双碳”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不断加速,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发展绿色低碳转型金融,对破解传统产业融资难题、支持能源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开展了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经过自愿申报、地市推荐、材料审核以及联合评审等程序,滨州市以综合评价第1名的成绩成功入选市级区域综合性试点(全省共4个)。山东宏桥、鲁北集团、京博石化等3家企业分别以第2名、第3名、第9名的成绩入选试点企业(全省共21家)。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绿色低碳转型金融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资源、产业实际,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转型金融改革实践,不断创新制度设计、工作路径,金融赋能产业转型取得初步成效。
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转型金融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推进。成立发改、人行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转型金融工作专班,扎实开展“绿色金融全面推进年”和“绿色金融深化发展年”专项行动,加强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开展绿色金融评价,通报绿色低碳领域信贷数据,举办转型金融培训会、推进会、项目推介会等,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完善顶层设计,明确标准规范。会同市人行出台《滨州市铝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起草《滨州市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市级区域综合性试点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台账,实行项目化、清单化推进,为转型金融工作提供遵循和指导。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规划体系,研究制订《滨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滨州市节能减排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截至目前,万元GDP能耗比2020年累计下降28.99%,超额完成“十四五”任务目标。滨州市连续3年获得省级节能减排奖补资金,资金额度并列全省第1位。
立足项目谋划,创新融资服务。系统谋划了280个总投资3823.94亿元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产业类重点项目。深化转型金融名单推送机制,围绕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实际,向金融机构分两批推送97家转型金融重点支持企业,在贷款利率和授信额度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截至目前,名单内企业实现对接全覆盖,贷款余额274.8亿元。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滨州市累计经国家审核通过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共404个,发放贷款80.51亿元。强化“投贷联动”,发挥创业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作用。滨州国投集团与山东发展投资集团、中金集团联合设立5亿元的绿色平行基金,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长期资本支持。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以创建全省绿色低碳转型金融试点为契机,围绕高端铝业、精细化工、智能纺织等特色产业以及新能源发展需求,深入实施标准体系引领、平台载体培育、金融支持产业转型赋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典型示范培育等“五大工程”,探索具有滨州特色的转型金融服务体系,努力在金融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