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印发《深化数据直达基层 全领域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方案》
2024-11-29 16:22 济宁市大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推动政务数据直达基层更好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国办函〔2024〕33号),山东省《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2〕50号),11月8日,济宁市印发《深化数据直达基层 全领域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动数据直达基层,更好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
《方案》明确,要全面推动数据直达基层,更好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更多高质量的“无证明”服务场景,进一步拓展基层服务、行政执法、社会生活等领域的“无证明”服务,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开展济宁市挂号就诊“无证明”、公积金业务“无证明”、公共资源招投标“无证明”等9类11个应用事项打造。
《方案》要求,要持续深化数据应用,强化数据供给。在数据应用方面,推动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结婚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等高频电子证照证明,以及“鲁通码”“企业码”在社会生活领域的应用;在数据供给方面,畅通数据直达机制,构建完善数据直达基层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镇街数据赋能平台,推行基层数据“一次填报”。
《方案》强调,要夯实平台系统支撑,强化服务保障。在平台支撑方面,完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数据直达系统,完成数据目录、数据资源、供需对接、共享申请、异议处理、应用创新推广、基础信息、垂管系统等模块对接;在服务保障方面,强化运行保障,建立“无证明”运营保障机制,健全数据质量问题异议、投诉处理机制和快速校核更新处理流程。加强电子证照数据监测,建立对账机制。
下一步,济宁市大数据局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梳理业务流程,明确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需求,开展专题数据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替尽替”,打造更多高质量的“无证明”服务场景,力争2025年初步建成“无证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