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不断探索建立“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协同机制,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路径

2024-09-27 18:14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李可欣 枣庄报道

  9月27日,枣庄市薛城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构建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协同机制 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新闻发布会。

  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咸涛,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孙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咸涛介绍,近年来,区检察院将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路径作为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协同机制,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实质性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代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线索收集、矛盾化解、公开听证、府检联动、检察建议必要性审查和督办落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多类检察业务,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优势互补、耦合发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监督办案的公平公正过程。

  一是全过程亲历,代表联络工作焕发生机。创新人大代表沟通联络方式,建设全市首家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中心,出台《新时代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办法》,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在各镇街设立“民意直通车”,院领导担任“联络员”,延伸履职触角,打通代表联络“最后一公里”,促进与代表间的即时互动;每月举办不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各界走进检察院,常态化、便捷化倾听民意、收集民情;专人负责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年内收集汇总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7条,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应”。与人大开展联合行动,人大代表参与和本人建议内容关联性强的案件现场调查、证据收集固定、实地调研回访、公开听证、旁听庭审等活动,通过亲历“第一现场”,让检察办案可知、可感、可触、可信。

  二是全链条参与,多元矛盾化解合拍共鸣。建立完善“检察官+人民调解员”检调对接模式,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主动引入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区网络员、“结亲连心”结对党员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见证各环节调解,发挥群众所长,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寻求刑事和解“最优解”,取得了良好效果;不断释放齐鲁最美信访干部吕春苓同志的榜样作用,打造“春苓信访工作室”信访办案团队,在区人大支持和区委政法委牵头下推动建立全区矛盾纠纷共治体系,在区信访局设立春苓信访接待窗口,检察长带头接访,中层以上干警轮班接访,有效做好信访案件分流工作。去年以来,我院适时邀请经验丰富的代表、委员、人民调解员参与和见证案件矛盾化解,共促成轻伤害、农民工讨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和解10余件,为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信访隐患,助推全区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贡献了检察力量。

  三是全角度推动,府检联动机制初见成效。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执法不公、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邀请人大代表、聘任检察官助理作为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现场见证员”共同开展监督。保持客观公正立场,进行实地查看,全面、准确了解案情和收集证据,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规范管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抓实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和数字检察两大关键,提升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质效。制定出台《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建议备案等形式接受区人大监督。区人大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文书制发必要性、文书质量和落实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助力检察建议刚性声威。机制建立以来,共制发并备案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条;深化数据运用,建立人大对数字检察建模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组织法律、大数据等领域专家作为“研发论证员”,对数字模型的研发必要性、大数据的安全性进行评审,增强社会认可度,消除行政机关顾虑,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数据与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及时有效衔接,以大数据赋能“府检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是全系统履职,未成年人保护凝聚合力。认真落实多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意见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研报告》,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充当“未来护航员”,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由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共同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列席听取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全区12家行政单位来院开展专题调研,探索推动成立全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委员会,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保护机制。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研发“一数未光”智能帮教平台,构建政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联动机制,纳入平台管理的62名未成年人未发生再次违法犯罪情形,未成年人特殊犯罪预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获评枣庄市智能社会治理典型场景、2023年度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应用场景,薛城区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全市智能社会治理暨数字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因智而能·枣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专家调研行等来院观摩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五是全过程公开,推动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构建以人民监督员为主线,以公开听证为支撑的“全面参与、多元监督”工作格局。持续深化省院“政听人和”公开听证品牌,制定《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听证活动实施办法》,聚焦拟不起诉等具有诉讼终局性的案件,把“应听尽听”与规范听证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检察听证质效,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聘请听证员10名,邀请代表委员、行政单位、律师、人民群众等各类主体参与各类案件听证活动87件,实现监督全覆盖、全环节、全效能。制定《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机制》,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21名,探索延伸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线索、实地调查、社区矫正监督、司法救助等检察办案活动的参与范围,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集中宣告送达、整改效果验收评估等检察办案活动10人次,助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在刚才的工作通报中我们注意到了一个关键主题,就是协同监督,“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协同机制是在什么背景下探索构建的?

  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孙璇: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司法民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宏观命题落实落细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我们探索构建人大检察协同监督机制主要是基于三点原因。

  一是回应群众需求。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实质性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愿望也日渐强烈,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办案、监督的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改革,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检察机关融入改革、服务改革、深化自身改革,最根本的是解决办案不透明、执法不严格、质效受质疑、舆论不认可、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保障,不仅可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化解法律监督范围有限、监督手段刚性不足的难题,还可以防止检察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提升监督质效。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两者在监督目标、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互补性,加强两者的协同联动,有利于形成“1+1>2”的监督合力。

  记者:薛城区检察院在构建人大检察监督协同机制上做了哪些有益探索和创新,取得了什么成效?

  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咸涛:首先是阵地建设。我们在办公楼三楼建设了全市首家“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中心”,配备了高标准的办公设施、电子设备等,设置了建言角,由专人负责汇总反馈,还提供公开案件查询等服务,为代表、委员来院视察交流、座谈提供良好舒适的环境。其次是制度建设。我院先后出台《新时代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办法》《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听证活动实施办法》,与区人大常委会会签《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机制》《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四项制度,并将各项工作进行台账式管理推进,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第三是机制建设。创新代表委员沉浸式联络、“刑事和解+人民调解+检察履职”枫桥式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一束未光”罪错未成年人综合帮教、听证全业务覆盖五项机制,推动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协同。经验做法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东奇批示肯定,理论文章《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协同联动机制探索》获全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法治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主题研讨会征文评选三等奖,全市人大推动政法单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现场会来院观摩推广该经验做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成果被省人民检察院立项并通过中期评估。

  记者: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这一具体做法有哪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和现实意义?

  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孙璇:“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协同机制,在完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实现监督优势互补等方面凝聚合力,使民声加速“变现”。

  一是凸显人民检察这个根本属性。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是传递社情民意的桥梁纽带,代表的建言献策凝结着其深入基层、汇聚民智的责任担当,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检察机关应当更加注重沟通的有效性,在明确代表真实需求的基础上有的放矢,保障代表能够全面化、常态化、持续性地代表人民群众深度参与、监督检察工作。

  二是用好检察建议这一重要载体。强化人大代表建议与社会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检察工作中着眼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点,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精准,以高质量检察建议跟踪督促行业、领域问题的系统治理,并向代表委员公开治理效果,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用好公开听证和人民监督员两项基本制度。有效打破检察办案环节相对封闭的状态,实现与群众面对面说话、心贴心交流。一方面,不断完善和深化检察听证制度,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让人民群众的实践智慧和经验融入检察办案活动之中,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另一方面,强化人民监督员监督,拓展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方式,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的吸纳、反馈与转化,让人民监督员既当司法办案的“监督员”,又当公平正义的“体验官”。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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