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前车急刹后车距离过近追尾 交警:同等责任!

2024-09-24 14:46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王雪艺 潍坊报道

  2024年9月15日,G20青银高速青岛方向K150公里处发生一起三车追尾刮擦事故。一辆红色轻型货车在临近高速出口位置突然减速,试图变更车道。此时,后方一辆白色轻型货车刹车不及,追尾该红色货车。前车在巨大的冲击下失控向右侧滑,与右侧车道的一辆黑色轿车发生刮擦,致使黑色轿车撞击在安全护栏上,车身损坏严重。

  济青高速交警寒亭大队民警经过现场勘查查明,红色货车驾驶员李某在准备驶出高速公路时未提前变更至最右侧车道,在临近高速口位置采取紧急制动和违规变道的错误操作。白色货车驾驶员王某在驾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前方紧急制动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采取制动操作,引发追尾。根据上述两者所违反的交通法律法规和过错程度,依法判定红色货车和白色货车承担同等责任,黑色轿车无责任。两位货车驾驶员共同承担黑色轿车的车损维修等赔偿责任。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济青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行车临近出口要提早变更车道,如果错过出口,千万不要突然变道、停车、倒车或者逆行。行车时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可跟车过近,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编:邱 琳
审签:于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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