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临沂市民如何参与野生动物保护

2024-08-28 11:43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刘元迪 临沂报道

  临沂市人民政府前期发布通告,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禁猎陆生野生动物。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通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Ⅱ、附录Ⅲ》《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省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均为禁猎对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通告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沂市位于全球重要的候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据统计,陆生野生动物约有267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丹顶鹤、金雕、中华秋沙鸭、狼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白鹭、中白鹭、大白鹭等,主要分布在蒙山、沂山等山区及周边丘陵,沂河、沭河、祊河等河流,跋山水库、云蒙湖、等库塘。

  关注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它们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临沂,作为一名普通公众,我们如何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

  1.掌握知识。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了解《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通告》内容。

  2.拒绝食用。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参与猎捕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

  3.不要打扰。不打扰野生动物栖息、繁殖、活动环境,自觉远离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迁徙停歇地、繁殖地和越冬地。

  4.遇见举报。同非法猎捕、食用、交易、运输野生动物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

  5.注意防护。发现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时,不可视而不见或私养,禁止徒手捉拿、食用或买卖,在保护自身安全和避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报告。

责编:魏振彬
审签: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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