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王卫 张鹏 滨州报道
为有效解决城市小区物业矛盾纠纷,破解城市小区治理难题,滨州邹平市创新“阳光透明酬金制”管理模式,构建了业主、党支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良性互动格局,城市小区治理效能显著提升。11月21日下午,“心安滨州”媒体基层行采访团来到邹平市黄山街道政苑社区,实地了解该地在城市小区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解决城市小区物业矛盾纠纷,破解城市小区治理难题,邹平市创新“阳光透明酬金制”管理模式,已在23个矛盾突出小区推广适用。采取该模式的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从原来的不到60%提高到90%以上,矛盾和信访问题下降80%以上,构建了业主党支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良性互动格局,城市小区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党建引领是破解城市小区治理难题的重要环节。一直以来,邹平市全面加强城市小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实体化党支部在城市小区全覆盖。开展楼栋“亮旗行动”,组织党员中心户、退休党员干部等成立“楼栋红管家”队伍,引导党员亮身份、做示范。开展“红色业主委员会”创建评选工作,业主委员会委员中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业主委员会主任由党员担任,充分发挥党员带动力。
与此同时,邹平市始终坚持“小社区 大公开”的原则,将社区居务公开与服务辖区居民相结合,切实保障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社区各项事务阳光透明、规范运行。酬金公开透明,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管理委托合同提取费用、领取商定酬金。收支公开透明,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水电费及小区公共收益、广告收益等资金统一存入业主委员会账户,每月统计收支情况并进行张榜公示,所有账目、单据向业主公开。决策公开透明,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资料向业主公开,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答复有关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作为一种新型的基层自治形式,业主自治的模式给城市基层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元素,有力推动和促进了基层社区治理结构的转型。近年来,邹平市突出业主主体地位,在邹平全市城市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向广大业主征求意见后,逐级报社区居委会、镇街审核。组织开展“百姓夜话”“居民议事日”“同心圆桌会”等活动,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发挥监督效能,邹平市严抓监督管理。该市各镇街成立了物业办公室或业主权益服务中心,镇街经管站对适用“阳光透明酬金制”管理模式小区的财务资金实行“双代管”。建立业主委员会纠错和退出机制,对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健全“业主满意度调查制度”与“物业服务人等级评价制度”,评定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实现了对物业服务人的有效评价、动态管理。